近日,环保部通报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称《水十条》)落实情况的进展。
根据环保部的介绍,各地、国务院有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水十条》取得阶段性进展。环保部将及时加以总结,定期编制“水污染防治工作简报”,向国务院及各地、各相关部门通报《水十条》实施进展、工作经验等,共同推进 《水十条》落实工作。
所谓《水十条》是新一届政府继2013年9月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之后出台的第二个环保行动计划,由国务院于今年4月发布,实施已有半年。
截至今年9月下旬,“水污染防治工作简报”已经发布5期。“就《水十条》的落实而言,最关键的是水污染防治的协商机制、有关配套政策、目标责任书和考核办法这四项工作,目前都在推进当中。”环保部的一位官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
根据《水十条》的要求,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是实施《水十条》的主体,要于2015年底前分别制定并公布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逐年确定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的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报国务院备案。
2015年中央130亿专项资金支持
在中央层面,各个部委都在出台配套政策。
为了支持和引导《水十条》任务的落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7月,财政部、环保部联合印发《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该专项基金重点支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水质较好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地下水环境保护及污染修复、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跨界跨省河流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国土江河综合整治试点等相关工作。
2015年专项资金规模增加至130亿元,其62.7亿元用于湖泊生态环境保护,1.8亿元用于辽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5.5亿元用于国土江河综合整治试点,50亿元用于《水十条》其他任务落实,预留10亿元用于应对水污染突发事件。
所谓国土江河综合整治试点,是财政部、环保部、水利部今年5月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国土江河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确定的新试点。
该试点将重点围绕调查评估与能力建设、水资源节约与集约利用、水土污染源综合治理、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防洪减灾等内容,按照试点先行、实施方案编制、协议签署、资金安排、项目实施、绩效评价六大步骤开展工作。目前国家已在东江流域和滦河流域两地开展试点。
根据财政部和环保部的安排,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主要采取因素法、竞争法等方式分配,以奖励、补助等方式支持各地治污项目,并向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项目倾斜。按照水污染防治绩效评价结果,奖优惩劣。
同时,为了落实《水十条》,环保部与财政部4月专门发文鼓励水污染防治领域推进PPP模式,并将合作领域由传统的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处置拓展到《水十条》涉及的其他重点领域,同时提出逐步将水污染防治领域全面向社会资本开放。
两个月之后,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示范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地加快推进PPP项目示范工作,尽早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施范例。
此外,住建部与环保部在9月联合发布《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并在筹建全国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定期发布信息,接受公众举报。
京津等地已基本完成工作方案编制
相比中央层面进展,地方落实“水十条”进展更为引人关注。
根据“水污染防治工作简报5”透露,8月底,环保部主持召开了重点区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协调会,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省(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出席会议,交流讨论《水十条》落实工作进展、水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等事宜。
根据浙江省环保厅网站发布的消息介绍,此次会议提出,长三角水污染防治联动机制与大气污染防治联动机制合二为一,由长三角区域协作小组共同推进区域内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这次会议的一个主要目的,是要求各地将落实《水十条》协调小组成员名单报上来。”环保部的前述官员介绍。
不少地方,为此已成立领导小组,建立部门协作机制。例如,内蒙古成立了由党委常委、政府常务副主席符太增为组长,王玉明、王波、常军政副主席为常务副组长,28个相关委办厅局一把手为成员的全区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部门协作机制,以及自治区-厅局-盟市信息报送联动机制,各相关委办厅局、各盟市均设立了信息员,及时报送水污染防治工作信息。
再如,山东建立了贯彻落实《水十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省政府主导,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商议重大问题,通报和调度工作进展,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根据《水十条》的要求,各地要在2015年底前分别制定并公布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水污染防治工作简报5”透露, 北京、天津等地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基本编制完成,拟报请市政府审批; 江苏、浙江、安徽、山东等地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初稿)已完成,正在征求意见中。
值得关注的是,为了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天津正在全面开展水污染、水资源及水生态基础状况调查城市及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工作。
该调查按照“横向到边 、纵向到底,全盘清查、不留死角”的要求,切实摸清天津市水污染、水资源及水生态现状,找准影响水环境质量的问题和原因;已制定下发了水污染源与水环境现状排查工作方案及相关调查表格,市各有关部门正会同各区县深入开展调查工作。
北京江苏等地自我加压
根据“水污染防治工作简报5”,各地在积极分解当地落实《水十条》的目标。
地方表示,对于可操作、可落实的要求,努力达标。例如,北京对于达到国家要求有困难的目标指标,如水质优良比例、城市河段黑臭比例等,找准问题症结,有针对性地实施治理措施,千方百计努力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指标。
以黑臭水体治理为例,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基本消除中心城和新城建成区的黑臭水体,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大幅度减少劣V类水体,努力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
再如,上海围绕难点,先期实施重点工程项目,全面落实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工程;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染源全面截污纳管;重点加强黄浦江上游水源地建设;实施中心城区雨水泵站截污改造,基本消除河道阶段性黑臭;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布局调整和总量控制,完成不规范中小畜禽养殖场的整治关闭。
引人注目的是,不少地方在完成国家规定目标的同时,也在自我加压,提出更严格的要求。
其中,北京对于已经动态接近完成任务的目标指标,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污水处理率、再生水利用率等,按照《水十条》下达的各项目标指标任务的要求,自我加压,提出了更加严格的指标。
同时,江苏在目标指标方面,工作方案目标总体不低于、部分严于国家要求。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I类比例指标,范围扩展至县级以上水源地,指标值提高至95%;城市水体消除黑臭,范围扩大至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
此外,不少地方也在因地制宜,创新管理体系。例如,河北充分考虑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的特殊结构,提出 “抓节水、控污水、洁河水、净湖水、治海水、保供水、调客水、压采水”八大“治水工程”。
鉴于其区域特点,河北提出“两线三区”治水战略,以库区山前线和海岸线,将全省治水区域划分为山前水源涵养区、平原河流整治区和近岸海域防控区,体现差异化治水策略,避免“一刀切”;统筹水环境、水资源和水生态整治,细化工业污染源、城镇生活污染源、农村污染源、交通源“四源同治”的系统治水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