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福建向金门供水项目合同在金门正式签署,成为两岸民生交流的一项创举。
20日上午,项目业主双方福建省供水有限公司、金门县自来水厂,在福建省省长苏树林、金门县县长陈福海等两岸相关人士的见证下,签署了供水合同。根据工程规划,福建向金门地区供水水源来自泉州市晋江流域,由晋江金鸡拦河闸引水至晋江市龙湖水库,经龙湖抽水泵站抽水输水至围头入海点,再经海底管道输送至金门。
金门供水工程设计流量为日供水3.4万立方米,输水线路总长约27.56公里,其中福建方面陆地管道11.6公里,海底管道15.76公里,金门方面陆地管道0.2公里,工程总投资3.878亿元人民币。福建方面负责投资建设晋江龙湖取水泵站及龙湖至入海口陆地管道部分,工程总投资为1.32亿元人民币。金门供水海底管线将由金门方面投资建设及营运管理。经协商,两岸业主确定离岸原水价为每方水9.86元新台币。水价每5年调整一次。
据悉,金门地区长期缺乏淡水资源,从1995年起,福建省与金门县就从福建引水进行沟通交流,开展两岸通水技术研讨、项目前期和协商磋商工作,形成“引晋入金”供水线路方案,完成海域环境调查、海底地质勘探、测量及成果对接,并探讨起草了供用水合同草案。
2013年6月,海协会与海基会发布有关解决金门用水问题的共同意见后,福建向金门地区供水工作进入实质运作阶段。经过三次工作商谈,双方就向金门供水合同等具体事项达成一致。2015年5月,国台办主任张志军赴金门参访,与台湾方面陆委会负责人夏立言会面,达成了推动两岸有关单位尽快签署福建向金门供用水合同的共识。水利部等部门也从技术咨询、资金筹措等方面对金门供水工程提供了大力支持。